今天早上順利和解一件難度很高的房地糾紛,對造當事人最後說常在電視看到我..並「稱讚」這件案子用了「邪魔歪道」讓他無法不和解….. 其實我們只是在法律規定上,找出我們的合適方式,來平衡雙方爭議的機會,這就是律師的價值🥰 ↑ 返回動態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