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6-18

#律師工作心得

性侵害加害人只想用20萬(分期每期一萬)來換取不被提告,並保住飯碗,大家覺得該同意嗎?

不可思議,現在還有這樣沙文主義想法,還是由一個律師具體展現父權思維,並且在網絡帶風向🤮

今天早上安排了,一個性犯罪的協商會議,原本不想多說加害人請的網紅前檢察官律師,如何惹怒了被害人家屬,又或是事前都沒做功課,不清楚自己當事人可以賠償的總額,能怎麼分期也不清楚,難道這不是您事前該做的工作嗎

沒想到您還能發文敘述這件案子,並暗指律師介入,所以讓金額達不到共識,讓大家魚死網破,

我想問,現在的正義難道由加害人經濟狀況來考量嗎?當事人一句話沒錢,提告的話沒工作,還是叫他犯罪、賣器官來賠,真是抱歉犯罪的人不是我們,沒必要這樣情緒攻擊被害人

暗示沒錢,進去關也沒錢賠,想迫使被害人家屬同意如此不合理的提議嗎?家屬不同意,又提到是我們律師判斷失準嗎?有沒有想過我們被害人家屬全程參與過程,單方面攻擊談不成和解,這樣的發文完全不敢提到是性侵害賠償?有何居心呢?是否想得到網友的按讚?(更新:網友私訊給我,該律師把許多不利他的留言都刪了😒😒😒)

談判過程不多說了,當事人明白一切(您的客戶加害人還請您先別說話,怎麼閉口不談?),但請不要暗指我想多賺律師費喔,接觸過我的客戶都知道,談判和解一直是我最主張的方式,進入訴訟曠日費時,不過針對性犯罪者,還能囂張的暗示沒錢不然您想怎樣,暗示能拿多少就拿多少,真是夠了,難怪您發文可以說一開始就知道談不成,但談不成的原因恐怕是律師當時的操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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