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案件都有背後的故事,而找上我們的案件可以聽到兩個版本以上的事實,因為有我方主張、對方主張,甚至有些主張會改來改去,因此就會變成好幾個版本,而法官要怎麼確認誰說的是比較可信的呢?
此時就要用證據調查方法,
證據方法正常有5種「法定之證據方法」,分別為「被告」、 「證人」、「鑑定人」、「勘驗」、「文書」,都是我們訴訟上該想辦法找出以及利用的。
今天傳喚了三個證人,敵性的有兩位,當面臨敵性證人的天生敵對、不配合的意思,該如何找出我們要的東西,或是怎麼讓證人說出的東西不可信,需要利用非常多的問題來堆疊,才能達成我們想要的結果。
今天問證人的狀況還算順利,敵性證人如果講出非常多版本的故事,或許可信度就低了!
預約法律諮詢請洽
📍定恆法律事務所
☎️02-8228-2380
#平均地權條例 #黃柏榮律師 #定恆法律事務所 #刑事犯罪辯護 #犯罪偵辦 #金融律師 #公司法律顧問 #不動產律師
#信託律師 #信託監察人 #信託契約 #信託規劃
#周雅文律師
↑ 返回動態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