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23

【故事這樣說:原本給孩子的家產,怎麼成了媳婦的分手費?】

王董是地方有名的建設大老,這幾年逐步把資產傳給獨子阿哲。

因為不想被課太多 #贈與稅,他選擇讓阿哲「買下」其中一筆家族土地,價格是市價的一半,實際上也沒收錢,只是用買賣契約轉移所有權;另一些資產,則透過公司增資讓阿哲跟 #媳婦 小芸共同持股,資金全是王董這邊出的。

王董想得很簡單:「這樣名義上不算贈與,政府也查不到,小孩以後有資產,就不用再向我伸手。」

但幾年後,事情變了。

阿哲和小芸 #離婚,小芸的律師一出手,直指那些「看似阿哲出資、實則家族給付」的資產,主張這些並非真正的繼承或贈與,而是婚後取得的可分配財產。

因為當初用的是「買賣」不是「贈與」,也沒有信託或財產契約,法院最後採信了小芸的主張,一半的土地與公司股份,成了她的分手費。

王董氣得拍桌:「這是我們家傳幾代的土地,怎麼會變成外人資產!」

但從法律角度來看,這其實一點都不意外。

真正讓資產落入婚姻風險的,從來不是法律寫了什麼,而是我們「怎麼做安排」。

✅ 如果你也正在規劃資產傳承給下一代,卻又擔心婚姻變數將心血拱手讓人,那麼從一開始就納入「法律保障機制」非常重要。

包括:
🔹 明確的贈與契約與公證
🔹 避免模糊形式的低價買賣或借名持有
🔹 設定信託架構隔離資產控制權
🔹 預立財產約定、婚前契約或配偶排除機制
🔹 設計具有層層保護的公司股權結構

否則,再高明的節稅安排,也經不起一場 #離婚官司 的「實質審查」。

#黃柏榮律師 #定恆法律事務所 #律巨人
#家族家事糾紛

💬 有時候,繼承不是結束,而是另一場博弈的開始。

如果你也有這樣的煩惱,歡迎與我們聊聊,提早佈局,才能守住你想留給孩子的家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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