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0-21

以律師觀點分析,這類「#妨害兵役罪」的司法處理,呈現出一個明確的現實數學題:

假設以四名演藝人員的案例為例——

* 陳柏霖花10萬元,最後交保50萬元,最重面臨5年刑期,實際可能被判6個月以下,得易科罰金約18萬元(以每日3000元、180日計)。
* 修杰楷、書偉各花15萬元閃兵,同樣以50萬元交保,若認罪態度良好、繳納公益金、無前科,法院多半會宣告緩刑或罰金。
* 小杰花30萬元買假病歷,交保35萬元,若法院依相同標準處理,實際結果仍是罰金了結。

整體算下來,每人花費介於10至30萬元,換取數年 #免役 與 #免刑 的結果;加上訴訟期間的交保金在判決確定後可返還,實際「淨支出」可能僅為數十萬元。

若換算成時間成本:
服役至少一年,失去演藝收益、事業機會與曝光度;
花錢「假病免役」後,既免服兵役,又無牢獄之災。
在市場理性下,這筆「投資」顯得 #極具報酬率——以20萬元換取一年自由與收入,法律風險卻幾乎為零。

這點出社會的疑問,
一、刑罰失衡導致「#成本可計算化」。
當規避兵役的代價明確、低廉且可預測,法律威懾失效,制度從「道德規範」變成「經濟選項」。

二、司法與行政信念斷層。
內政部強調「#決不寬貸」,法院卻以「悔意明確、初犯無再犯之虞」為由輕判。這種制度落差讓正直守法者覺得被愚弄,間接破壞社會信任。

#黃柏榮律師 提醒,別讓「決不寬貸」成為一句口號。

↑ 返回動態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