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1

「颱風天上班我要政府國賠!」

#咕嚕咕嚕

——這句話,每次颱風天都會在留言區出現,
但很遺憾,律師得實話實說:你大概要不到。

#黃柏榮律師 拆解給你聽:

依《#國家賠償法》第2條,
要政府賠你錢,得符合兩個條件:
「#公務員有違法行為」+「#有過失導致你受害」。
但——颱風要不要放假,是縣市政府根據氣象資料、專業判斷做的行政裁量決定。
只要他不是亂搞(例如完全不參考氣象局資料),就算雨大到懷疑人生,也很難說他違法或有過失。

簡單說:
「颱風太強不關政府的事,因為風不聽政府的話。」

而且就算你真的在上班途中被飛樹枝打中、車禍受傷,
法院還會問:「如果政府放假,你一定不會出門嗎?」
這條「因果關係」幾乎沒人證明得了。
所以 #國賠案 實務上——幾乎沒有人贏過。

那你能怎麼辦?可以、而且應該這樣做:

1️⃣ 如果政府照常上班,但風雨實在太誇張,最後沒辦法抵達上班地點的話,在法律上可能屬於有正當理由,不能作為曠職的事由
拍照、存新聞截圖、保留證據。公司不能亂記你曠職。

2️⃣ 如果硬著頭皮出門,在通勤途中發生意外,
那是通勤職災,可 #申請勞保給付。
記得先看醫生、報案、留存事故證據。

3️⃣ 如果雇主強迫出勤、威脅扣薪或記過,
那違反《#職安法》第39條的安全義務,可向勞工局申訴

颱風天出門,#安全第一!

↑ 返回動態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