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林睿庠 的故事告訴我們:
境外犯案以為台灣管不到?想太多。
朋友問我:
「通緝時效是檢察官想多長就多長嗎?」
不是。法律寫得清清楚楚——#毒品販運,通緝 40 年。
比房貸還久。
然後他又問:
「在美國販毒會判很重嗎?」
答案:重。真的重。
美國對毒品採「沒在跟你談人生」的態度。
講白了:
你在美國被抓 → 被判 → 被關 → 服完刑 → 被遣返台灣
然後一下飛機,
台灣司法的第一句話是:歡迎回來,請跟我們走一趟。
但還算有良心的一點是:
在美國坐的那些年,可以用來抵台灣的刑期。
不會兩邊都把你關到發霉,但程序照走、資產照沒收。
#跨國犯罪 的代價,就是——
你以為世界很大,結果法律比你想像的更會跟。
#聰明要用對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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