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人員可以這樣嗎?
「鼓勵男友加入詐團律師團,並搶接詐團案件,甚至還傳送未公開的資料給予男友」
這張判決文字,被圈起來的不是法律用語,而是整個司法體系最不該出現的心態。
「只是 #生活分享。」
當這句話,出現在一名 #檢察官 涉及未公開偵查資料外流、對象還是涉案律師的案件中,問題已經不在於個案如何量刑,而在於體制是否已經喪失對「權力界線」的基本認知。
檢察官不是一般 #公務員。
你手上的每一份卷證、每一段偵查方向、每一個名字,都是以國家名義強制蒐集而來的資訊。這些資料存在的前提,只有一個:用於公正行使公權力。不是用來維繫感情,不是用來交換信任,更不是用來當成私領域裡的「日常對話素材」。
當「#LINE 對話」可以被包裝成「生活分享」,代表制度內部默許了一件事:
只要你不是惡意賣資料,只要你說自己沒有收錢,只要你說你們是情侶,洩密就可以被降格為情感瑕疵。
這正是 #體制崩壞最典型的徵兆。
監察院十三位委員全數通過彈劾,理由寫得非常清楚:
非公務使用系統、明知資料可能流向詐騙集團律師、卻未依法啟動偵辦。這不是「一時失慮」,而是一連串選擇性的忽視。忽視法定義務、忽視風險、忽視自己站在什麼位置。
但職務法庭最後卻選擇了一個最危險的折衷語言:
行為嚴重、形象受損,但人還可以留下。
這種判斷,對外釋放的不是警示,而是示範。
示範給誰看?
示範給所有還在體制裡的人看——原來只要包裝得夠像私人行為,只要用「感情」「日常」當遮羞布,就有機會被理解、被保留、被原諒。
而社會真正付出的代價,是什麼?
每一個被偵查的人,再也無法確信自己的資料不會被「順手轉傳」。
是每一個被詐騙的被害人,看著內部資料流向對方陣營,卻只能聽見體制告訴你「這不算到不適任」。
是整個司法專業,慢慢從「值得信賴的權力」變成「看人品運氣的制度」。
法務部此刻上訴,要補救最後一道防線。
如果連這樣的案件,都不足以讓一名檢察官離開檢察體系,那麼未來任何紀律要求,都只會被解讀成形式。
而一個不再被期待的司法體系,才是真正的道德淪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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