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問大家,喜歡戰略型的律師,還是情緒價值型。
但實務上,氣勢跟耐心,少一個都會出事。
這個案子就是這樣。
當事人只是幫忙處理 #不動產 相關文件,跑流程、補發權狀,全部都有授權。事情本來很單純,直到同案被告開始改口,把責任往外丟,直接把他拖進去。
這種時候,如果只會安撫情緒,沒有用。
但如果只想硬打,也會打錯方向。
因為問題不在「你有沒有做」,而在「你做的事情,在法律上被怎麼解讀」。
#定恆法律事務所
我們當時沒有急著辯,而是先把整個行為拆開。
授權是什麼時候給的。
範圍寫到哪裡。
每一份文件是誰交付、誰使用、用在哪個流程。
哪些動作,是代辦該做的;哪些,是已經踩進刑事責任。
一個細節一個細節往回拉。
最後整理出來的結構很清楚——
當事人確實有參與流程,但所有行為,都停在「被授權的範圍內」。
真正跨線的人,是另一個。
這種案子,#檢察官 不會幫你想這麼細。
你沒有把界線畫出來,他就只能用最外觀的行為去判斷。
結果就是你被一起算進去。
最後 #不起訴,不是因為講得比較有道理。
是因為每一個行為,都被重新放回正確的位置。
#黃柏榮律師 #商務律師
這也是我常提醒的事情:
很多人以為找律師,是出事之後來救火。
但這類案件,真正的勝負,發生在「你有沒有辦法把自己從故事裡切出來」。
